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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2021年度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11  作者:  新闻来源:建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9日在建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呼延金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四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平安、法治、幸福建平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建平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主动融入建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大局。结合县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我院与建平经济开发区携手建立全市首家检察服务站,派驻干警150余人次,走访并向60余家民营企业赠送《民法典》,为18位民营企业家提供法律咨询,实现检察工作与建平发展大局合力合拍、同向同行。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为疫情防控提供检察保障,疫情期间实施远程视频庭审,保障案件及时审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组织干警参与疫情防控排查值守工作,向包扶乡镇捐赠防疫物资5000余元。

    (三)切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攻坚战,批准逮捕金融领域犯罪案件1516人,提起公诉2232人,保障了国家金融资产安全。主动融入脱贫攻坚战,帮助包扶乡镇协调扶贫项目资金200余万元购买扶贫农产品8万余元,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办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贫困户司法救助案件34人,发放救助款7万余元。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28件,清除垃圾3万余吨,恢复林地310

    四)全方位护航民企发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坚持“少捕慎诉”原则,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如从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就业需要出发,在保证解决欠薪问题基础上,对刘某等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做出不起诉决定,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对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如荆某假冒大禹牌注册商标销售假冒农用滴灌带案,荆某行为一方面严重危害了农民正常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也损害了商标所有权企业的信誉,我们从快批捕起诉,依法保护了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涉农典型案例。

    二、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887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770件,审查起诉案件1303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7件,公益诉讼案件265件,刑罚执行监督案件130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08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

    (一)做优刑事检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精心组织,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主攻方向,坚持提前介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累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735人,“双清零”任务全部完成。从重从快办理冯某某为首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王某某等5人强迫交易等涉恶犯罪案件,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从快批捕起诉了公安部督办的李某某等28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案件,涉案爆炸物20余吨,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快批捕起诉了赵某某等3人非法持有、贩卖毒品案件,涉案毒品970克,净化了社会环境。保持打击腐败的高压态势,从快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净化了政务环境。三是强化监督,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决定不批准逮捕267394人、不起诉126161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取保候审35人;提出抗诉3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0件;清理积案23件;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人次。保障了法律正确实施,维护了公平正义。四是宽严相济,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33369人,速裁程序办理案件40件;认罪认罚适用比率82%,量刑建议采纳率96%,一审服判率97%,公开听证案件22件,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五是检察护蕾,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慎捕慎诉。依法对1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处理,对一起涉及15名在校学生刑事犯罪案件不予批捕,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建立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把未检工作打造成我院精品业务品牌。六是化解社会矛盾,做好控告申诉和司法救助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8件,办结率100%。成功化解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于某某上访18年的信访案件,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17人,发放救助金29万元。对两起命案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司法救助9万元,传递了检察温暖。

    (二)做强民事检察,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办理支持起诉弱势群体维权民事案件36件,法院均予立案;提出民事审判监督检察建议41件,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5件,法院均采纳;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责任担当。发出行政审判监督检察建议14件,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4件,法院均采纳。通过促进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8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维护社会公益。办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2件,行政机关均已整改。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治理,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70万元,获得法院支持,为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建平贡献检察力量。

    三、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

    (一)加强班子建设,打造团结务实高效领导集体。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做到廉洁自律,着力打造团结务实和谐高效领导班子。

    (二)强化党建引领,努力提高干警整体素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党建+”工程,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党的支部建设,恢复党总支建制,进行支部改选,新发展党员18人,党员队伍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三)落实司法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三定”方案的上报批复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工作。组织交流领导干部1名,新提拔领导干部1名,新任命中层正职8人、副职9人,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实行“捕诉合一”工作模式,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抓实教育整顿,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实现自我革命,打造政法铁军。自查覆盖率达到100%,甄别认定问题29件,核查各类案件1183件,对四类问题均作了组织处理。注重成果转化,为群众办实事50余件,教育整顿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坚决服从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展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办听证会,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实现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各位代表,四年来,我院检察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检察改革稳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2020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和县政协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对检察工作如何服务高质量发展思考谋划不够,服务手段相对单一。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加强。三是司法为民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差距。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