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珍爱地球、守护生态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当前,“十五五”规划擘画了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颁布,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坚实法治根基。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创新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以检察履职堵塞监管漏洞,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绝不能“刑事免责、行政脱管”。近期,我院办理两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通过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协同发力,实现宽严相济、罚当其责,彰显检察机关守护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 在曲某某非法狩猎案中,曲某某违反狩猎法规,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检察部门综合考量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不起诉不等于不追责,行政检察部门同步审查后,依法向林草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林草部门及时对曲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
在张某某盗伐林木案中,张某某擅自砍伐村集体所有林木13立方米,侵害集体林木资源与生态安全。刑事检察部门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行政检察部门接续监督,精准制发检察意见,推动林草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罚,让破坏生态者付出应有代价,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两起案件是我院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生动实践。聚焦“刑不诉、行必罚”,针对依法不起诉但需行政追责的生态案件,由行政检察部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罚,有效破解生态领域“处罚空档”“监管缺位”难题,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
地球是人类共同家园,生态保护永远在路上。“十五五”时期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阶段,生态环境法典将行刑衔接纳入法治化轨道。我院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紧盯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一体化履职打通执法司法闭环,做到不起诉不纵容、轻处罚不缺位,以精准监督、刚性履职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提质增效,为深入落实“十五五”生态环保规划,全面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建平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