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包鹤翔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召开的一次里程碑式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未来五年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也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明确了方向路径。
会议强调,全院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精读,准确把握《建议》的系统性科学性战略性,将全会精神与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以及正在推进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一要锚定政治引领,筑牢检察履职"根"与"魂"。
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党组领学、支部研学、全员导学"三级学习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融入办案每一个环节。
二要聚焦大局服务,扛起护航发展"责"与"任"。
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权安全、经济安全等犯罪,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见实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三要坚守为民初心,彰显司法为民"暖"与"情"。
要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履职重点,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建立涉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司法服务举措,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传递检察温度。
四要深化改革赋能,提升法律监督"质"与"效"。
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深化公开听证制度,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