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交通肇事,脑海中浮现的往往是一方生命的消逝,另一方触犯刑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每一次交通事故都会牵动着多个家庭的悲欢离合。近日,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并对被不起诉人刘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如果当时不开车就好了...”被不起诉人刘某某眼神十分悲伤。可事情没有如果,只有后果,2025年1月18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了刘某某与妻子吴某某阴阳相隔。案发当日,被不起诉人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被害人吴某某坐在副驾驶)沿小叶线行驶至55km+400m处时,因疏忽大意驶入对向车道分别与刘某、张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了吴某某当场死亡,三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案件发生后,被不起诉人刘某某的儿女将谅解书交到了检察机关。并请求检察机关对自己父亲从轻处理,不再追求其刑事责任,他们已经失去了母亲,不想再让父亲被关进监狱。
承办检察官拿到案卷后,心情从未感觉如此沉重,既同情这个家庭,也对被害人的离世感到惋惜。经过阅卷、讯问被不起诉人、实地走访被不起诉人所在村委会及村民,并与侦查机关沟通了解刘某某的一贯表现情况。经了解得知,被不起诉人刘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之间夫妻关系和睦,对于这起事故,刘某某每次提起时都懊悔不已,其本人在事故中也身受重伤,股骨头骨折需要手术,平日靠双拐走路,心理和身体承担着双重痛苦。只因这场车祸,让这个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瞬间从云端坠入深渊...
一个有温度的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件不应该起诉!”当了解到详细案情后,承办检察官心中已经有了初步感受。在进一步审查中,检察官了解到,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没有逃逸、饮酒驾驶等严重情节,同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近亲属及其他事故相对方谅解等法定从轻情节,承办检察官心中的想法更坚定了。随后便向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逐级汇报案件情况及想法,大家一致同意检察官的决定,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与会检察官们也是一致同意。
2025年6月10日,建平县检察院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在听证会期间,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陈述了案件事实、证据,讲述了刑法、刑诉法关的相关规定,以及拟对刘某某作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均就此案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同时对检察机关的做法也予以了充分肯定,检察机关不仅依法办案,也兼顾了法理人情,体现了新时代司法为民的理念,彰显了司法温度。
司法为民,彰显检察温度
检察机关对刘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更展现了检察温度。司法为民既要在法律层面上追求公正,更要关注每一个案件背后的人性之光,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承担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同时,也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在此,建平县人民检察院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时务必时刻提高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谨慎驾驶,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