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省院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以来,建平县院按照省院部署要求,坚持服务大局、保护公益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和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全面履行公益检察职能,案件办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建平县是辽宁省早期长城资源最为丰富和集中的地区,境内燕秦长城和汉长城呈现了战国、秦、汉时期在东北地区的边塞防御体系及其建设成就。已被国家文物局依法核定公布的170个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燕长城是战国时燕国筑造,长达80多公里,距今已有2300余年,汉长城是西汉年间筑造,长65公里,汉长城墩台50座。
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建平县院共排查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立案6件,针对长城保护中存在的未依法设立保护标识、因开荒耕种、埋放灌溉水管、乱倒垃圾、采石等因素危害和破坏长城遗址风貌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检察建议集中公开送达当时,属地政府即组织相关村民即行整改。
在专项活动中,建平县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横向协同履职和纵向一体化办案的优势,多渠道强化案件办理。
强化组织领导,本级院确定由主管副检察长为承办检察官的办案组,专门办理长城保护专项案件。发挥纵向一体化办案优势,朝阳市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开展对下指导,主动与建平院联合开展长城遗址现场踏查工作,及时帮助协调专项活动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确保专项活动顺利进行。
强化学习借鉴,认真学习长城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仔细研读最高检与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典型案例和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长城保护专刊,确定工作重点和调查排查方向,为实际开展工作做好充足准备。
强化协作配合,发挥公益诉讼横向协同履职作用,主动加强与县文旅局和属地政府沟通联络。在调查阶段,发挥圆桌会议的协调作用,与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负责同志开展座谈6次,向其全面了解和讨论长城保护现状。协同县文旅局和属地政府实地查看长城遗址10次,排查长城保护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强化跨区域协作,发挥与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民检察院跨区域协作机制,针对相连的长城遗址,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现场踏查1次,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长城保护跨区域合作,实现协同共治,一体推进长城保护。
强化科技赋能,在开展现场调查工作中,联合本院技术部门,运用无人机技术对长城遗址现场实地查看10余次,对长城遗址保护状况全方位取证,提高科技在公益诉讼调查取证中的手段作用。
强化宣传引导,在长城保护检察建议送达工作中,建平县院邀请省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县文旅局相关负责人、5个属地乡镇(场街)政府负责人、村书记和村民代表等,在属地政府召开圆桌会议,开展检察建议集中公开送达,属地政府组织当地村民即行整改。办案人员向与会人员宣传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专项工作的相关情况,凝聚共识,发放长城保护宣传光盘5份和公益诉讼宣传手册10余册,推动相关部门重视长城保护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影响长城保护问题解决。
接下来,建平县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横向协同履职和纵向一体化办案的优势,与多部门和市级院携手,聚焦长城保护重点问题,促进我县长城保护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长城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长城保护联动机制更加完善,相关单位和广大民众长城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