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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守护“脚底下的安全”
    时间:2023-06-14  作者:  新闻来源:建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国家路网、管网升级建设不断发展,窨井盖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井盖的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03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印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在收集的案例中,仅2019年全国因窨井施工、管理、养护不当致人伤亡就有155件(死亡16人),妥善处理好井盖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助推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彰显检察建议法律监督刚性。613,建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积极走访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座谈了解我县窨井盖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共同研究推动检察建议落实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座谈会由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步玉晗主持,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郭学华及市政、通信、供热等相关工作人员出席。

          第一检察部向与会同志通报了“四号检察建议”典型刑事案例,分析我县当前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井盖权属复杂,多头管管养难度大;三是井盖监控手段不足,存在监控盲区。座谈会上,大家根据本单位权责分工,结合辖区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井盖设施维护存在的困难交流了意见。并纷纷表示,职能部门将压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此次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指示精神,在公众平台及融媒体上,积极做好宣传推广。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持续关注窨井盖安全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延伸监督触角,积极推动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守护好人民群众“脚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