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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助暖人心 温暖检察情
    时间:2020-12-24  作者:  新闻来源:建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感谢检察院领导对我家庭的关心和帮助,为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让我们重拾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救助对象赵某甲接过3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感动地对检察干警说道,并将一面写有“救助暖人心 温暖检察情”的锦旗交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雷,感谢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对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基本案情】

    救助申请人赵某甲系孙某某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原案被害人赵某甲被孙某某用尖刀连续捅刺腹部,致赵某甲左肾、脾破裂均构成重伤二级;肋骨骨折、多发软组织裂伤均构成轻微伤。

    【救助过程】

    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孙某某故意伤害案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立即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本院经调查核实,赵某甲与孙某某原系夫妻关系,现赵某甲与孙某某的女儿赵某乙因家庭困难辍学在家。以前赵某甲是家里唯一劳动力,现已无劳动能力。现在赵某甲家里没有收入、生活困难,因案致贫,并且孙某某没有能力赔偿赵某甲的损失。办理该司法救助案件的检察官多次赴赵某甲家里实地走访,深入了解其贫困情况。救助申请人赵某甲家庭不是建档立卡户,因发生刑事案件以前他不符合建档立卡户的标准。目前他因案致贫、致重伤,负担两万多元医疗费并且身体因重伤已无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同时赵某甲的父母已经70多岁体弱多病,未成年的女儿赵某乙上学需要费用,赵某甲已无力承担,家庭生活非常艰辛。经省市两级检察院审查,决定救助3万元,同时开展多元化救助。一是与当地农场扶贫部门对接,把赵某甲家的情况向其反馈,并协调形成帮扶长效机制。二是联合赵某甲家所在地村主任及妇联主任对未成年人赵某乙进行心理疏导与关爱,促使未成年人赵某乙从心理上感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关爱,为其能顺利回归校园打好基础。


    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实践中,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县大局、关怀民生民利理念,将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起来,多措并举,搭建多种平台,全方位将司法救助工作、未成年人关爱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起到了帮扶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