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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祭 寄清明】烈士墓前忆初心 公益诉讼守护烈士荣光
    时间:2023-04-04  作者:  新闻来源:建平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四月是慎终追远、缅怀先烈、寄托追思的时节,4月3日,建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来到榆树林镇和建平镇两处烈士陵园,进行英烈祭扫活动,缅怀英烈,并对烈士陵园维护修缮情况进行走访排查。


    清明祭英烈 清风诉哀思

    初春时节,榆树林子镇东街村山上桃花、杏花含苞待放,一座革命烈士纪念碑巍然屹立于山顶,被环抱于桃花杏花之间。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元部队一九四七年六月七日于此立碑,榆树林子镇公社革命委员会于一九七五年八月遗址重建。全体人员沿青砖小路绕行至碑前,向烈士敬献鲜花,鞠躬致敬,深切缅怀革命先烈。

    随后全体人员行至建平镇古山子村英雄山,这里长眠着为建平人民解放事业献出生命的张耀华及两名无名烈士,全体人员向烈士鞠躬致敬深切缅怀。

    习近平总书记说: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才能让中国共产党永远年轻。在祭扫中,革命烈士那“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浩荡情怀让大家深深感动,他们中少数人留下了名字,多数人却不为人们所知道,但他们都是英雄,都将被后人深深铭记。

    大家表示,一定不要忘记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不断增强检察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传承红色基因 守护烈士荣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
    在祭扫两处烈士墓后,检察干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烈士纪念碑碑体、题字及外围墙体、周围绿化、通往两处纪念碑的道路等进行现场查看,对现场查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拍照取证。

    下一步,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守护烈士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