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宵
节
“检察蓝”守护万家灯火
主题党日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引领作用,激励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营造团结进取、争先创优浓厚氛围,2月3日,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组织四个党支部、全体干警和职工开展了元宵节“'检察蓝'守护万家灯火”主题党日系列活动。
第一党支部
守
护
“未”
成
长
元宵节就要到了,不知道小小的她过得可好?
她,是未检部门办理案件中的小被害人,是控申部门的司法救助对象,我们称呼她“萌萌”。
近日,建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前往萌萌家中进行了走访慰问,了解她的生活、学习情况,并为其送去全院干警捐赠的衣服、棉被、文具等慰问物品和院政治部倡议下募捐的2100元现金,在寒冬以实际行动传递出浓浓的检察温情。
细心的检察官阿姨们为萌萌购买了贴身衣物,并且像好朋友一样细心的和孩子聊着女生之间的小秘密,在轻松的氛围中告诉孩子如何爱护和尊重自己的身体,引导孩子增强自我防护意和防护能力。
一场慰问、一句关怀,拉近了检察干警与被害贫困儿童之间的距离,也让检察干警真实理解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于一个家庭有多么重要的意义。支部党员表示,今后工作中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能,持续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生活、心理情况进行关注,继续传播“检察温度”,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二党支部
守护
养老
钱
袋
子
第三党支部
守
护
公
益
检察官们走上街头,在热闹的广场开展了一次烟花安全知识小课堂,生动的讲解和幽默的漫画式宣传材料,吸引大量群众驻足围观。
“要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门市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到无证摊点、上门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要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并有激光防伪“贴花”标记的产品;不购买有霉变、变型、漏药、浮药的产品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这些容易被老百姓忽略的小常识被检察官们用最朴实的话语结合安全事故案例讲明、讲透,让消费者对烟花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活动中走访的售卖点不存在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检察官们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场所内的消防设施是否过期、“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排查检查。
2、消费者在购买烟花过程中,要细致查看烟花爆竹的燃放说明,按标示操作;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查看引火线是否有霉变、损坏等质量问题,注意人身安全。
3、消费者请尽量选购小型烟花,对于礼花弹及大型烟花应由取得燃放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燃放。
4、乡镇居民到县城购买烟花,应注意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5、燃放烟花爆竹注意远离电线、住房、农村柴草垛及其他易燃物品,以防引发火灾。
第四党支部
守
护
平
安
庆
元
宵
活
动
这次主题党日系列活动是机关党建实践活动的缩影,更是新一年党的组织生活方式的一次尝试,提升了各党支部的活力和凝聚力。在主题党日活动的引领下,也充分展现出了全院党员、干警及职工们奋力拼搏的积极态度和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新的一年,我院将增强党建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强化党支部建设,筑牢坚强战斗堡垒,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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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宵
快
乐
文字/策划|周明洁
图片|曹程/宋凯夫
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