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至8月,时任某物业经理的王某某伙同李某某等5人,以威胁、辱骂等软暴力手段阻止小区业主将装修用的沙子、水泥、红砖运入小区、阻止市场上的搬运工人进入小区揽活的方式,迫使小区业主在装修时必须在王某某处购买材料、在李某某处雇佣搬运工人,极大的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此期间共多名小区业主被迫在物业处高价购买材料和雇佣搬运工人,王某某、李某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
“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特组成专门办案组,加班加点审查阅卷,及时开会研究案情,保证了案件高速高质量办理。”建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1月7日,此案在建平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大量证据证实了王某某等五人强迫交易犯罪事实。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与李某某纠集被告人王某、廉某某、周某形成恶势力团伙,以威胁手段多次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
11月14日,此案在建平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能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悉,此案的成功办理为维护建平地区的平安建设、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